注意了,這些草原用火行為將承擔法律責任,一定要牢記。
1、在草原防火期內,經批準的野外用火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2、在草原上作業和行駛的機動車輛未安裝防火裝置或者存在火災隱患的;
3、在草原上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機,乘務人員或者旅客丟棄火種的;
4、在草原上從事野外作業的機械設備作業人員不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或者對野外作業的機械設備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5、在草原防火管制區內未按照規定用火的。
違反《草原防火條例》規定,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并對有關責任人員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有關責任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拒不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代為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災隱患,所需費用由違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森林火災的基本種類有哪些?
根據燃燒空間位置,森林火災般分為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三類。
地表火:是指火沿地表蔓延,燒毀地被物,危害幼林、灌木、下木,燒傷大樹千基和下部枝葉以及露出地面的樹根,根據貝蔓延速度快慢不同,可分為急進地表火和穩進地表火。
樹冠火:是指能引起林冠層燃燒蔓延的火,根據貝薆延情況又可分為急進樹冠火和穩進樹元火。
地下火:是指在林地腐殖層或泥炭層燃燒的火,在地表面一般看不見火焰,只有煙可以直燃烍至而物層和地下水的。